檢索到【1】條判決文書中提及「吾慶鄰」,檢索結果有不完全匹配問題。檢索結果僅供學習,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正確性以司法院裁判書系統為準。判決文書中存在同名同姓情況,請不要對號入座。
案由: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聲明異議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9.04.12.九十九年度交聲字第303號交通事件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