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到【4】條判決文書中提及「胡長霖」,檢索結果有不完全匹配問題。檢索結果僅供學習,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正確性以司法院裁判書系統為準。判決文書中存在同名同姓情況,請不要對號入座。
案由:交通裁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11 年度交字第 386 號判決
案由:分割共有物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7.11.14.一百零七年度補字第1469號民事裁定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9.01.07.一百零八年度訴字第555號民事判決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9.12.09.一百零九年度上易字第146號民事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