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到【3】條判決文書中提及「廖甲金」,檢索結果有不完全匹配問題。檢索結果僅供學習,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正確性以司法院裁判書系統為準。判決文書中存在同名同姓情況,請不要對號入座。
案由:發還擔保金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6.10.12.一百零六年度司聲字第676號民事裁定
案由:分割共有物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112 年度訴字第 637 號民事裁定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112 年度訴字第 637 號民事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