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到【4】條判決文書中提及「阮文都」,檢索結果有不完全匹配問題。檢索結果僅供學習,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正確性以司法院裁判書系統為準。判決文書中存在同名同姓情況,請不要對號入座。
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11 年度司票字第 5659 號民事裁定
案由:公共危險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4.03.17.一百零四年度交簡字第652號簡易判決
案由:續予收容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地方庭 113 年度續收字第 1398 號裁定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地方庭 113 年度續收字第 1554 號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