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到【2】條判決文書中提及「翁韶輿」,檢索結果有不完全匹配問題。檢索結果僅供學習,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正確性以司法院裁判書系統為準。判決文書中存在同名同姓情況,請不要對號入座。
案由:確認股東關係不存在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113 年度補字第 391 號民事裁定
案由:給付貨款
高雄分院105.12.14.一百零五年度上字第136號民事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