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到【2】條判決文書中提及「李徐惠美」,檢索結果有不完全匹配問題。檢索結果僅供學習,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正確性以司法院裁判書系統為準。判決文書中存在同名同姓情況,請不要對號入座。
案由:公示催告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3 年度司催字第 635 號民事裁定
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6.04.13.九十六年度訴字第592號民事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