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到【2】條判決文書中提及「王吉美」,檢索結果有不完全匹配問題。檢索結果僅供學習,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正確性以司法院裁判書系統為準。判決文書中存在同名同姓情況,請不要對號入座。
案由: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
臺北高等行政105.10.13.一百零五年度訴字第881號法院判決
案由:聲明異議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3.10.29.九十三年度交聲字第494號交通事件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