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到【2】條判決文書中提及「包聖弘男」,檢索結果有不完全匹配問題。檢索結果僅供學習,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正確性以司法院裁判書系統為準。判決文書中存在同名同姓情況,請不要對號入座。
案由:公共危險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8.09.16.一百零八年度交簡字第2421號刑事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