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到【3】條判決文書中提及「劉宏琪」,檢索結果有不完全匹配問題。檢索結果僅供學習,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正確性以司法院裁判書系統為準。判決文書中存在同名同姓情況,請不要對號入座。
案由: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8.1.30.一百零八年度聲字第57號刑事裁定
案由:返還電信費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0 年度竹小字第 711 號民事判決
案由: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臺灣高等法院104.06.23.一百零四年度上訴字第1142號刑事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