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到【2】條判決文書中提及「趙義村」,檢索結果有不完全匹配問題。檢索結果僅供學習,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正確性以司法院裁判書系統為準。判決文書中存在同名同姓情況,請不要對號入座。
案由:分割共有物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113 年度補字第 181 號民事裁定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9.03.12.一百零三年度訴字第1864號民事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