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到【3】條判決文書中提及「廖俊志」,檢索結果有不完全匹配問題。檢索結果僅供學習,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正確性以司法院裁判書系統為準。判決文書中存在同名同姓情況,請不要對號入座。
案由:公共危險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9.03.27.一百零九年度虎交簡字第73號刑事判決
案由:監護宣告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11 年度監宣字第 379 號民事裁定
案由:確認土地所有權存在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8.10.01.一百零七年度訴字第672號民事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