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到【2】條判決文書中提及「王弘彬」,檢索結果有不完全匹配問題。檢索結果僅供學習,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正確性以司法院裁判書系統為準。判決文書中存在同名同姓情況,請不要對號入座。
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9.01.22.一百零九年度司促字第1909號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11 年度司促字第 2857 號民事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