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到【2】條判決文書中提及「胡碧嬌」,檢索結果有不完全匹配問題。檢索結果僅供學習,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正確性以司法院裁判書系統為準。判決文書中存在同名同姓情況,請不要對號入座。
案由:返還不當得利等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111 年度訴字第 604 號民事裁定
案由:公共危險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90.04.30.九十年度苗交簡字第272號刑事簡易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