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到【3】條判決文書中提及「馬立娟」,檢索結果有不完全匹配問題。檢索結果僅供學習,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正確性以司法院裁判書系統為準。判決文書中存在同名同姓情況,請不要對號入座。
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9 年度司票字第 20281 號民事裁定
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8.08.16.一百零八年度司促字第13142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8.08.20.一百零八年度司促字第1343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