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興工程行」判決文書檢索到【4】條數據,檢索結果有不完全匹配問題。檢索結果僅供學習,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正確性以司法院裁判書系統為準。判決文書中存在同名同姓情況,請不要對號入座。
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07.04.16 支付命令
案由:返還提存物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09.05.06 返還提存物
案由:履行買賣契約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民國 111 年 01 月 26 日 履行買賣契約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民國 112 年 01 月 04 日 履行買賣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