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春機械有限公司」判決文書檢索到【2】條數據,檢索結果有不完全匹配問題。檢索結果僅供學習,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正確性以司法院裁判書系統為準。判決文書中存在同名同姓情況,請不要對號入座。
案由:請求給付職災補償金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5.11.18.一百零五年度補字第541號民事裁定
案由:業務過失重傷害等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7.04.03.一百零六年度易字第298號刑事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