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倍興股份有限公司」判決文書檢索到【2】條數據,檢索結果有不完全匹配問題。檢索結果僅供學習,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正確性以司法院裁判書系統為準。判決文書中存在同名同姓情況,請不要對號入座。
案由:確認信託關係不存在暨撤銷信託等
臺南分院106.12.28.一百零六年度重抗字第61號民事裁定
案由:拍賣抵押物
臺南分院107.10.25.一百零七年度非抗字第11號民事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