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8.03.30.九十八年度司促字第4529號支付命令

案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8.03.30.九十八年度司促字第4529號支付命令

法院:彰化地方法院

日期:098年03月30日(民國)

日期:2009年03月30日(公元)

案由:支付命令

類型:民事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8.03.30.九十八年度司促字第4529號支付命令全文內容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支付命令98年度司促字第4529號
債權人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甲○○
債務人名寶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兼法定代理丙○○

債務人乙○○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連帶給付新臺幣肆佰肆拾萬柒仟零柒元及如附表
所示之利息、違約金,並連帶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否則
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
(一)、緣債務人丙○○、乙○○於民國96年1月4日簽立保證書,向聲請
人連帶保證債務人名寶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對聲請人所負之借款、票
據、透支、墊款、保證、損害賠償等及其他一切債務以新臺幣(
以下同壹仟貳佰萬元為限額,表明願與債務人名寶實業股份有限公
司負連帶清償責任,並保有保證書乙紙為憑。
(二)、嗣債務人名寶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向聲請人借款肆筆合計新臺幣肆
佰肆拾玖萬元,目前餘額肆佰肆拾參萬柒仟柒元,各筆借款期間、
借款利息、違約金及其他約定事項分別如借據所示,並約定如有授
信約定書第柒條之情事時,視為全部到期,此有債務人等簽立之授
信動撥申請書兼借款憑證肆紙、授信約定書壹份為憑。
(三)、詎上開借款部份於民國97年10月29日即未依約繳納利息,雖經聲
請人屢次催討亦未清理,依據授信約定書第八條第壹款約定視為全
部到期,計尚積欠聲請人本金肆佰肆拾參萬柒仟柒元及其利息、違
約金。
(四)、本件係請求給付一定數量之金錢債務,茲為求償之簡便,以免判
決程序之繁雜,特依民事訴訟法第508條之規定,狀請鈞院依督促
程序迅速對債務人核發支付命令,促其清償以保權益。
三、如債務人未於第一項期間內提出異議,本命令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

中華民國98年3月30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邱志忠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華民國98年3月30日
書記官 林婷儀
書記官註:一、嗣後遞狀均須註明案號、股別。
二、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證明書,債權人
勿庸另行聲請。
附表98年度司促字第4529號利息:
┌──┬───┬─────┬──────┬──────┬───────┐
│序號│本金│相關債務人│利息起算日│利息截止日│利息計算方式│
├──┼───┼─────┼──────┼──────┼───────┤
│1│新臺幣│名寶實業股│自民國097年1│至清償日止│年息3.271%│
││129700│份有限公司│0月29日起│││
││7元│,乙○○,││││
│││丙○○││││
├──┼───┼─────┼──────┼──────┼───────┤
│2│新臺幣│名寶實業股│自民國097年1│至清償日止│年息3.303%│
││141000│份有限公司│0月27日起│││
││0元│,乙○○,││││
│││丙○○││││
├──┼───┼─────┼──────┼──────┼───────┤
│3│新臺幣│名寶實業股│自民國097年1│至清償日止│年息3.281%│
││830000│份有限公司│0月22日起│││
││元│,乙○○,││││
│││丙○○││││
├──┼───┼─────┼──────┼──────┼───────┤
│4│新臺幣│名寶實業股│自民國097年1│至清償日止│年息3.281%│
││900000│份有限公司│0月23日起│││
││元│,乙○○,││││
│││丙○○││││
└──┴───┴─────┴──────┴──────┴───────┘
違約金:
┌──┬───┬─────┬──────┬──────┬───────┐
│序號│本金│相關債務人│違約金起算日│違約金截止日│違約金計算方式│
├──┼───┼─────┼──────┼──────┼───────┤
│1│新臺幣│名寶實業股│自民國097年1│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以│
││129700│份有限公司│0月29日起││內者依上開利率│
││7元│,乙○○,│││百分之十,逾期│
│││丙○○│││超過六個月部份│
││││││依上開利率百分│
││││││之二十計算│
├──┼───┼─────┼──────┼──────┼───────┤
│2│新臺幣│名寶實業股│自民國097年1│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以│
││141000│份有限公司│0月27日起││內者依上開利率│
││0元│,乙○○,│││百分之十,逾期│
│││丙○○│││超過六個月部份│
││││││依上開利率百分│
││││││之二十計算│
├──┼───┼─────┼──────┼──────┼───────┤
│3│新臺幣│名寶實業股│自民國097年1│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以│
││830000│份有限公司│0月22日起││內者依上開利率│
││元│,乙○○,│││百分之十,逾期│
│││丙○○│││超過六個月部份│
││││││依上開利率百分│
││││││之二十計算│
├──┼───┼─────┼──────┼──────┼───────┤
│4│新臺幣│名寶實業股│自民國097年1│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以│
││900000│份有限公司│0月23日起││內者依上開利率│
││元│,乙○○,│││百分之十,逾期│
│││丙○○│││超過六個月部份│
││││││依上開利率百分│
││││││之二十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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