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03.04.一百零九年度司促字第5482號
法院:臺中地方法院
日期:109年03月04日(民國)
日期:2020年03月04日(公元)
案由:支付命令
類型:民事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03.04.一百零九年度司促字第5482號全文內容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09年度司促字第5482號
債 權 人 楊玉鳳
債 務 人 上和新室內裝修工程有限公司即坤傑室內裝修工程
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桂羚 即 陳慧慈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捌拾壹萬仟伍佰元,及如附 表所
示之利息,並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詳如附件聲請書所載。
三、債務人如對第1項債務有爭議,應於本命令送達後20日之不 變期
間內,不附理由向本院提出異議。
四、債務人未於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時,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之 支付
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
┌───────────────────────────────────────────────────┐
│附表:至清償日止利息按週年利率百分之六計算 109年度司促字第5482號│
├──┬────────────┬───────────┬───────────┬───────────┤
│編號│ 發 票 日 │ 金 額 │ 利息起算日 │ 支 票 號 碼 │
│ │ │ 新 臺 幣 │ │ │
├──┼────────────┼───────────┼───────────┼───────────┤
│001│109年1月31日 │437,500元 │109年1月31日 │EH0000000 │
├──┼────────────┼───────────┼───────────┼───────────┤
│002│109年1月17日 │376,000元 │109年2月19日 │EH0000000 │
└──┴────────────┴───────────┴───────────┴───────────┘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3 月 4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怡秋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債權人收到支付命令後,請即時核對內容,如有錯誤應速依 法聲
請更正裁定或補充裁定。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四、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核發確定證明書,債權人不必另 行聲
請。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3 月 4 日
書記官 黃珮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