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號:臺灣高等法院 112 年度上訴字第 2906 號刑事裁定
日期:民國 112 年 09 月 11 日
案由:洗錢防制法等
臺灣高等法院 112 年度上訴字第 2906 號刑事裁定全文內容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112年度上訴字第2906號
上訴人
即被告 王贊嘉
上列上訴人因洗錢防制法等案件,不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1年度金訴字第412號,中華民國112年4月13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於中華民國112年10月4日11時10分第12法庭續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2年9月11日
法官 呂寧莉
法官 蕭世昌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陳靜姿
中華民國112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