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89.09.22.八十九年度訴字第1979號民事裁定

案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89.09.22.八十九年度訴字第1979號民事裁定

法院:高雄地方法院

日期:089年09月22日(民國)

日期:2000年09月22日(公元)

案由:償還墊款

類型:民事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89.09.22.八十九年度訴字第1979號民事裁定全文內容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訴字第一九七九號原告日盟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黃阿雪 原告課生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蔡萬生 原告信營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李連宗 原告明航企業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侯秀琴 原告技一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杜大著 原告峻源工程企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柯文欽 原告啟璋工程企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梁天送 原告國兆企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楊國進 原告視創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陳龍明 原告永全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林桃 原告百茂企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黃有良 原告盟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馮所基 原告慧仁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陳明發
右原告與被告盟益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等間請求償還墊款事件,原告應於收
受本裁定之日起十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駁回其訴,特此裁
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補正兩造之公司變更事項卡及法定代理人最近戶籍登記簿謄本。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九月二十二日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第六庭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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