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2 年度除字第 1272 號民事判決

案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2 年度除字第 1272 號民事判決

日期:民國 112 年 09 月 08 日

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2 年度除字第 1272 號民事判決全文內容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2年度除字第1272號

聲請人 陳雅蓉 (即 陳憲勲 之繼承人)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2年度司催字第648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2年8月17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8  日

民事第四庭法 官  杜慧玲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8  日

書記官  陳玉瓊   

附表:112年度除字第1272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001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76NX0000000

1

770

002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77NX0000000

1

169

003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78NX0000000

1

187

004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80NX0000000

1

135

005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81NX0000000

1

148

006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82NX0000000

1

163

007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83NX0000000

1

143

008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84NX0000000

1

194

009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85NX0000000

1

149

010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86NX00000000

1

182

011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87NX00000000

1

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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