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8.09.25.一百零六年度訴字第3585號民事裁定

案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8.09.25.一百零六年度訴字第3585號民事裁定

法院:臺北地方法院

日期:108年09月25日(民國)

日期:2019年09月25日(公元)

案由:排除侵害等

類型:民事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8.09.25.一百零六年度訴字第3585號民事裁定全文內容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訴字第3585號
原   告  秦知玉  
訴訟代理人  鍾宛真  
被   告  林志愷  
訴訟代理人  林衍鋒 律師
本件依司法院民國93年12月6日院台廳司一字第0930026851號函意旨
,撤銷合議審判之裁定,由法官 唐玥 獨任行審判程序。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9  月  25  日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9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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